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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怪談🥃】自己的仇自己報‼️變鬼也不能放過仇人


又到了酒保講怪談的時間,今晚的故事來自1905年7月6日的《臺灣日日新報》,在府城臺南枋橋頭街(今民權路、公園路一帶)的某位可憐田僑仔吳先生,是本故事中的苦主。

吳先生跟一位陳啟是好同學,陳啟住在他家,吳先生的元配已經過世了。有一天,吳先生突然徵詢陳啟的意見:他想要先納妾,再娶第二任正妻,如何?

圖片來源:pxfuel

貧窮限制了想像力,也激發了邪念

陳啟覺得莫名其妙,「你連娶第二任的錢都沒有,納什麼妾?」

但陳啟實在太小看吳先生的財力了,吳先生其實早就已經談好第二任婚事了,只是還沒把人家娶進門,而且絕對有錢再娶小老婆。吳先生看陳啟被貧窮限制了想像力,就拿出自己手上的300金給他看,讓陳啟閉上嘴。

陳啟看到300金,不只開啟了想像力,還起了邪念。當晚,他趁吳先生熟睡時,拿出柴刀猛劈吳先生的腦袋,可憐的吳先生被劈到腦袋開花,也沒有人發現。

隔天一早,陳啟就包袱款款落跑,但很奇怪的是,他人都逃到鹽水溪了,已經離臺南城有一段距離,卻又突然跑回臺南城,因為全身都是血跡遭到逮捕。吳先生的冤仇,就這樣得報。

不過吳先生的故事還沒結束,精彩的正要從他的死亡開始。

死後戴綠帽佔遺產?是可忍孰不可忍

吳先生的未婚妻余氏余小姐,對吳先生——的財產——非常依依不捨,所以積極奔喪,對吳家人表示自己要守住婚約,要替吳先生守寡。吳家人表示非常讚許,就讓她進門了。

誰知道,余小姐很快就守不住,開始跟一位工人林先生偷情啦!要偷情就偷情,吳家為了面子,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真正難看的是,余小姐居然生了林先生的私生子!

是可忍孰不可忍!吳家想著再忍下去我們就是北七,派人去把余小姐那邊的財產扣押起來。但林先生也不是吃素的,他也用余小姐那邊的錢去請了律師,跟吳家大打財產官司。

眼看這事還要拖上好一陣子,吳家的悲慘不知道要延續多久……但就在這時,去請律師的林先生話還沒講完,就被一陣怪風撲倒在地,唉呦喂!林先生突然中風啦!

從此,林先生嘴歪眼斜,半身不遂地過了一生。眾人都說,吳先生的鬼魂有靈啊!不但親自抓了殺害自己的兇手,還把想侵占遺產的姦夫給弄殘廢了。冥冥之中,還是有因果報應,說不定就是死者的意志在作祟……

故事.圖片來源:《臺灣日日新報》漢文版明治38年(1905年)7月6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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