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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奇命案】江子翠分屍案:誤觸求職陷阱?大漢溪旁驚現她的屍塊


那時是正午時分,一個中茂採砂場的工人,正要從江子翠的大漢溪畔採砂機器離開,回到工寮休息。忽然間,他驚覺在溪畔沙灘上的物體,不是別的東西,正是一隻人類斷手。

是真?是假?可能還不確定自己究竟看到什麼的工人,視線又轉向斷手旁邊的一個大塑膠袋——裡面裝滿了殘破的肢體,裡面有小腿、有手臂、被割開的後手臂……溪水從袋子中溢出,在沙灘上形成小小泥灘。

採砂工人嚇壞了,他飛也似地跑去工寮向管理員報告,再到江子翠派出所報案。那天是1977年9月9日,臺灣史上最聳人聽聞的「江子翠分屍案」的序幕,於焉揭開。

誰是那個不幸的死者?

警方接獲採砂工人報案之後,立即到現場蒐證,那只白色塑膠袋裡面確實裝滿被鋒利刀刃支解的殘肢,內容包括兩隻小腿、連著手掌的前臂、後臂、肩膀一塊、背部一塊,甚至還有一塊類似於乳房的組織。警方原本無法輕易判斷這些屍塊屬於男人還是女人,因為有乳房的關係,而推測死者是女性。

知名法醫楊日松負責本起案件的法醫鑑識,然而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在死者無頭顱、無軀幹與大腿等部位的狀況下,要找出死者身分實在太困難了。幸好,僅僅過了兩天,1977年9月11日下午3點左右,一位16歲的少年在永和中正橋下抽水澆菜時,發現了那顆失蹤的頭顱。經過刀刃切割傷口與腐敗時間的鑑識,確定永和頭顱與江子翠屍塊的落水時間接近,切割刀法也相同,應該是屬於同一人。

這是一個年輕女性的頭顱,很不幸地,此時已經幾乎不復生前的樣貌:她的面部腫脹、鼻子被魚吃掉、頭髮也幾乎都脫落光了。儘管如此,她的頭部還是留下一些特徵可供辨識,像是她的耳朵呈現相當少見的「S型觀音耳」,如果有親友來認,應該還是可以認出。除此之外,死者也有牙齒可供比對。

警方隨即透過媒體,發送可能符合死者血型O型與耳朵特徵的失蹤者訊息,請她們或家屬快快出面相認,同時也在牙科診所與女子美容院尋找可能線索。警方甚至還請人還原死者容貌雕塑了一座石膏像,方便家屬指認遺體。過了一個多月後,他們的努力似乎看見了曙光。

有一位叫做張明鳳的25歲女性會計人員,在1977年9月6日離開任職公司之後,就離奇失蹤了。從失蹤時間看來,她很可能就是在9月6日到9月9日之間遇害;從血型跟齒型來看,她也與江子翠發現的屍體相當符合,除此之外,她臉上還有一個黑痣,位置跟形狀都與頭顱上的黑痣極為類似。張明鳳的母親與妹妹已經三度前往刑事局認屍,次次都覺得這與她們失蹤的家人非常相像。

可是,偏偏被視為關鍵的「S型觀音耳」,張明鳳沒有。這代表她就一定被排除了嗎?倒也不是。事實上,「S型觀音耳」並不只是一種生理特徵,在屍體受到外力擠壓等狀況時,也可能會導致耳朵變形呈S型。這個時代的臺灣刑事鑑識,還沒有DNA的技術,否則這個問題早就解決了。總而言之,警方並不敢排除張明鳳,但也不敢立刻確認她就是死者,只好先從她本身的下落、生前人際關係開始查起。

從周邊人際關係查起,卻陷入了膠著

除了親密的家人,談到年輕女性被害人的人際關係,最容易讓人聯想到的莫過於異性交友關係了。警方調查張明鳳的資訊,也是先從她的感情查起。張明鳳似乎有兩位交往較為緊密的男性友人,一位姓陳,人在臺北;一位姓顏,人在屏東。警方分別把他們找來調查,由於陳姓男子無法馬上交代清楚他的行蹤,以致嫌疑一時之間也落到了他頭上,警方還到他家搜尋,從浴室中找到女性頭髮。

不過,根據張明鳳其他友人的說法,陳姓男子跟張明鳳交往不深,態度也不積極,若要為他安上一個為情殺人的罪名,好像也有點勉強,更何況也沒有進一步的證據。沒有多久之後,陳男就不再是警方的目標。

警方很快找到了新的目標:來自鄉下的年輕女子在大城市中求生,除了交男友,更重要的人際關係還有「室友」。在臺北,張明鳳與一位屏東同鄉陳女一起住,還幫對方找到工作,不料張明鳳的這份好意卻惹來他人的敵意。

為什麼?因為陳女跟一位已婚男子有交往過,讓對方的太太非常不滿,張明鳳幫好友找工作留在臺北,對這位急著拆散外遇的太太來說宛如「助紂為虐」。據說,這位太太曾經嗆過張明鳳不要管他人家務事,另外也曾與家人討論過要怎麼處理陳女的事。警方因此推論過,張明鳳很可能是倒楣被「誤認」成室友陳女,結果被想要「處理」陳女的團夥給誤殺了。

不過這個理論,很快就受到現實的挑戰,張明鳳身高遠高於陳女,皮膚也比較黝黑,不容易被認錯。除此之外,也沒有證據證明那位憤怒的太太與她的姊弟們,是用暴力來處理第三者。倒是室友疑似慘死、倒楣被捲入殺人案調查中的陳女,或許是這些事件的壓力壓垮了她,在1978年初的調查中一度服毒自殺,幸好她被及時送醫獲救。

如果不是男友,也不是室友與室友的仇人,那麼張明鳳還有可能從哪裡引來殺機?張明鳳只是一個單純的會計,從未與人結怨,也無金錢糾葛。誰會如此兇殘地殺害跟分屍一位年輕女性呢?

確認死者身分,還抓到了兇手?

警方在1978年1月25日,透過毛髮、血型、指紋等多項鑑識,確認江子翠分屍案的死者就是張明鳳。死者的身分終於確定了,但兇手究竟是誰呢?

警方從案發到確認死者身分的4個多月中,一直繞著張明鳳生前的人際關係尋找答案,也因此陷入了膠著之中。然而,謀殺這檔事,一定只會發生在熟人之間嗎?一個目擊證人的證詞,讓警方取得了破案的一線曙光……

張明鳳最後的行蹤,是於1977年9月6日上午11點40分,從長安西路的北市動物用藥商業同業公會離開,準備返回杭州南路上的任職公司,其後便告失蹤。不過有位大樓管理員,在濟南路二段附近,看到了張明鳳出現,並出面向警方提供線索。這才讓警方開始懷疑,是不是在這附近的不良分子殺害了張明鳳?

警方調查之後,找到一位可疑嫌犯,而且他人不在別處,正好就在看守所被羈押當中。這人名叫林憲坤,他在1977年9月7日開出「6000元高薪」(當時算是高薪)登報徵求「女職員」,結果一名姚姓女子在9月9日前往濟南路二段的林憲坤住所應徵,險遭他強暴,幸好姚女的男友正在門口守候,及時阻止。林憲坤因此被捕,初審判了6個月的徒刑。

張明鳳會不會跟姚女一樣,也是受到高薪求才廣告所騙,遭逢橫禍?警方雖然如此懷疑,然而張明鳳失蹤於9月6日,林憲坤卻是在9月7日才登報。張明鳳是怎麼看到廣告的呢?

經過專案小組再度查證,終於找到新的線索,證實林憲坤在登報之前,就已經在巷口等處張貼廣告,張明鳳可能就是看到了這種黏貼廣告,起心動念前去應徵。調查人員再前往林憲坤的濟南路二段住所搜查,不僅發現裡面血跡斑斑,還在抽屜當中,找到寫了張明鳳住址、電話與親筆簽名的紙張,經過筆跡鑑定,這些文字就是張明鳳的筆跡。而在林憲坤母親住處,警方更找到了張明鳳的手錶、耳墜與雨傘等物品。

到了這個階段,幾乎可以確定張明鳳之死,跟林憲坤脫不了關係。警方提訊林憲坤之後,得到他承認的供詞,案件很快就被移送地檢署偵辦。

被分解的不只是屍體,還有人與人間的信任感

林憲坤一度坦承犯案,卻又在開審庭訊時矢口否認,他聲稱那張紙條確實是張明鳳留下來的,但對方並沒有在9月6日再訪;手錶的款式太過普通,無法證明屬於張明鳳;另外他因幾年前遭人砍傷,有跛腳問題,辯稱自己根本無力殺害張明鳳;除此之外,他也聲稱自己在9月6日實有不在場證明,是到三重埔租武俠小說看到下午6點。

這些辯詞被檢方跟證人一一駁斥:張明鳳之母證實那只手錶是她送給女兒的禮物,邊緣的磨損為做菜時留下,她因此能認出;另有一名證人出面指認,那只手錶是由林憲坤之妻轉送給他,他再拿給其太太用;至於他的跛腳,顯然並不妨礙他強暴跟綑綁姚姓女子,也就不能反證他無法殺害張明鳳了。

儘管辯護律師試圖提出疑點,像是法醫楊日松一度判定,屍體是經過冰凍才被分屍,然而檢方卻宣稱是林憲坤以浴缸熱水泡屍再予肢解。另外,律師也指出刑事警察局的鑑定書上有一些記載,其實對被告有利:像是現場的「血跡」其實重新化驗後並非真正血跡,找到的毛髮等物也不符合張明鳳的頭髮。但這些辯詞,都動搖不了法院採納檢方看法的決定,林憲坤因為強暴並殺害張明鳳的罪嫌,而在三審之中都被判處死刑,在1978年5月25日即被槍決。

驚駭的江子翠分屍案,就在兇手遭到速審速決的狀況下告一段落。雖然仍有不少疑點,但林憲坤以求職廣告騙年輕女性上門性侵、是最後接觸張明鳳的人等等嫌疑,卻是無誤。從這些點來看,林憲坤還是最有可能殺害跟分屍張明鳳之人。

江子翠分屍案發生跟偵破之後,最震撼臺灣社會的,不只是殘酷的分屍,更在於揭露年輕女性的求職之路,原來潛伏這麼多危機。人們開始擔憂那些看似優渥的求職廣告,背後是否隱藏著性侵與殺機……兇手殺死的不只是一個年輕女子,更分解了社會上人與人的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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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合報》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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