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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奇命案】董明芳命案:情人谷少女斷魂,殺死她的兇手其實是連環殺手?


請先閱讀→【離奇命案】黃玉寬命案:父親親眼見證女兒消失!她的死亡只是連續殺人案的序幕?

寧靜的新店山區,這一天被擠得熱鬧非凡,原來是舉辦了「萬人健行」活動,有大量的外地遊客前來參加。在人群中,一件件淡黃色襯衫搭配黑長褲的制服彼此相湊,開成一個個淡黃色花團,彰顯出她們的特殊性:來自台北前三志願的景美女中學生,也參加了萬人健行。

在一片青春少女的笑鬧聲中,一個獨特的女孩穿梭其中。她身上的藍白相間襯衫,讓她在同儕中看起來與眾不同。然而在不知不覺間,同學們逐漸意識到,那個女孩已經消失在人群中,不在她們身邊了。

那個女孩,名叫董明芳。她沒有回到家,隔天也沒有到校上課,她的父母和老師焦急得不得了,恨不得把時間倒轉,轉回她還在情人谷的那一刻,把她帶回身邊……

健行時看書的少女,在山區裡默默消失

董明芳跟著教官、同學一齊上山,為什麼沒有跟著下山?她獨自一人去了哪裡?這些疑問,沒有人想像得到竟然會發生在董明芳身上。董明芳在師長的眼中,是個「乖女孩」,總是安安靜靜的,成績也不錯。她實在不像是會脫隊亂跑的人,然而,事情就是這樣發生了。

1967年10月29日,也就是萬人健行當天,景美女中把學生分為四人一組,董明芳與她同組的三位同學走在一起,但走到碧潭樂園的位置時,同學們就沒有再看到她了。倒是又有同學說,在情人谷附近的石頭上,看到董明芳一個人坐在上面看書,書名似乎是《野鴿子的黃昏》。這個時間,大約是上午11點。

警方介入調查之後,從塗潭渡船頭的一位船婦王千惠口中,問到董明芳的下落。根據王千惠的說法,萬人健行那天下午2點左右,一個少女搭了她的船,坐船從塗潭過河到了直潭里。從警方提供的照片,她認出搭船少女就是董明芳。不過,在新店溪更上游之處,磺窟吊橋的渡船老翁,也聲稱自己在下午3點多,載了貌似董明芳的客人渡船,而且後來還載了一位男性過河。

究竟誰的目擊證詞,才是董明芳的下落?警方無從確定,只能進行大規模搜山,地毯式的搜尋,以求找回失蹤少女。說不定,她只是遊興太過,不小心迷了路,現在正困在新店山區的某處山洞等著救援啊……!以董明芳的父親董兆鈞為首,眾人如此期盼著。

然而,真相是殘酷的。

警方在董明芳失蹤的第五天,於1967年11月2日,在新店第五公墓找到了董明芳的遺體。她全身赤裸,倒臥草叢,身上都是血跡。那些駭人的鮮血,就是從她喉嚨上被劃開的傷口冒出來的,她身上僅留有手錶和掉在現場附近的一條手帕,足堪證明她就是眾人尋找的董明芳。經過法醫楊日松鑑識之後,調查人員得知,董明芳在死前確實遭到性侵。

為什麼一家發生多次悲劇?只有老天才有答案

知道愛女慘死新店山中的消息,讓董兆鈞極受打擊,他心中的舊傷,又再度被掀開來劃上新傷。因為,這其實不是他與妻子第一次痛失子女。

董明芳的大姊董明珠,七年前在家中遭到傭人李萬松強暴未遂,再被勒斃身亡。家人一時之間沒有馬上發現董明珠的死,讓李萬松有機可趁,帶著董家最小的兒子,年僅四歲的董世正逃走。之後,李萬松帶著董世正投河身亡。董家一夕之間,失去兩個孩子,可想而知,他們會多渴望緊緊抓住剩餘的親情,不要再讓任何子女受到傷害。孰料七年之後,又有悲劇襲來,為什麼不幸總是落到董家上頭?為什麼他們的孩子好好的,總是要受到歹徒攻擊殺害?

沒有人能解答這些問題。眾人只能沉默,盡量給予董家父母安慰,然後積極緝凶,還給無辜葬身荒野的董明芳一個公道。

為了安撫董家的痛苦,也為了回應關注本案的社會大眾,警方積極偵辦董明芳命案,翻遍荒山野嶺,尋找蛛絲馬跡。就在重返命案現場直潭里的時候,他們意識到:半年之前,這裡才發生過跟董明芳命案很相似的黃玉寬命案呢。

被害人黃玉寬與董明芳同樣命喪直潭里周圍地帶,她們年齡差異不大,死時都是裸屍,都被用刀殺害。黃玉寬的衣物被兇手整整齊齊地摺疊成包,藏在灣潭山的密處,警方也在董明芳陳屍的新店第五公墓,找到了董明芳的黑色長褲,同樣被折疊得相當整齊。看到這些相似處,很自然地,辦案人員會將兩案聯想在一起,推斷有可能是同一個兇手作案的——問題是,這樣就尷尬了。

怎麼會尷尬呢?因為黃玉寬命案,早已找到了「兇手」,警方逮捕了有強姦前科的竊賊劉守基,正等著檢察官起訴他呢。可是,如果黃玉寬和董明芳遇到的是同一個凶手,那麼劉守基就不可能是犯人了,因為他正在坐牢。這下,警方該怎麼辦呢?

兇手就是你?更詭異的是他也可能是上一起事件兇手?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黃玉寬命案的兇手到底是誰?這並不是現在需要重視的命題,當下最緊急的,是趁著目擊證人記憶鮮明、現場跡證尚未破壞殆盡之刻,趕緊調查董明芳命案。或許,從董明芳命案的偵破,可以往回推論,得知黃玉寬命案的真相也說不定。

警方在直潭里展開了大規模的搜查,除了繼續搜山,期望能找到董明芳失蹤的內衣褲、書本等物,他們也對直潭里居民提供獎勵,希望能夠激發更多目擊者提供線索。

很快地,他們就找到了第一位嫌疑人。

這個人名叫林政昭,他是直潭里的居民,表面上並無前科。不過,在董明芳命案那天,他被塗潭渡船頭的搖船婦王千惠指認,林政昭就是跟董明芳一起渡河的男人。王千惠更進一步指出,林政昭當天不是第一次渡河,而是在第四次渡河時跟董明芳同船而渡。儘管林政昭極力否認,由於王千惠描述得很詳細,細節上也有一定的可信度,大幅提升了林政昭的嫌疑。

接著,警方在他家中找出一把沒有刀的刀鞘,經過比對之後,警方證實董明芳身上的刀傷,形狀與這把消失的刀相符(以刀鞘同型刀比對)。林政昭承認自己確實擁有過這樣一把刀,卻無法提供合理的解釋,讓警方相信刀子消失在命案之前,而非命案後被棄置。

由於警方在山區找不到兇刀和死者的部分物品,他們根據命案現場的地形來判斷,凶手行兇之後,都很有可能沿著山坡向下走,將兇刀和其他死者物品丟棄至新店溪中。然而,新店第五公墓距離新店溪,著實有一段距離,如果凶手不是當地人,很可能根本想不到新店溪就在附近,更不知道要如何走過去。因此,警方認為凶手是當地人的可能性比較高,這令林政昭的嫌疑又提升了。

不過,這些證據都還不夠有說服力,真正令人訝異的是,林政昭竟然自稱是上一起命案被害人黃玉寬的舅舅!

反反覆覆的供詞,在妻子這一關徹底失守

為什麼警方沒有一開始就發現林政昭與黃玉寬的關係?很簡單,因為林政昭很可能是亂說的。黃玉寬之父黃龍愷憤怒地出面駁斥,表示妻子出身王姓,女兒怎麼可能會有姓林的舅舅,林政昭只是在亂攀關係。無論如何,林政昭依然是直潭里的當地人,可能也與黃玉寬一家認識。現在警方才認真開始懷疑,林政昭除了可能殺死董明芳外,也許就是奪走黃玉寬性命的凶手。畢竟,黃玉寬案的犯案過程理論,本來就是熟人誘騙至偏遠山陸殺害,如果推論「假舅舅」林政昭是凶手,正好符合這個模型。

那麼,回過頭來,林政昭是殺害景美女中學生董明芳的凶手嗎?1967年11月13日,不知道是不堪內疚,還是不堪警方施加的壓力,林政昭竟然供認了。是的,他就是性侵殺害董明芳的凶手。

根據林政昭的供詞,他在10月29日上午前渡河去新店買木炭,回程時遇到兩位女學生問路,表示想過河。之後另一位女學生離開,只剩下董明芳一人在塗潭渡口看書,林政昭覺得有機可趁,就決心騙到底,把董明芳騙上渡船,帶到第五公墓處性侵殺害。

雖然有了口供,但警方的工作還沒完成,他們還得找到失落的兇刀跟董明芳的內褲,才能用更強力的證據支撐林政昭的罪行。這份憂慮非常實際,因為林政昭一到檢察官那邊,馬上就翻供了,堅決否認自己殺害董明芳。同樣的,他也否認自己是殺死黃玉寬的兇手。

經歷一番曲折,檢方跟警方再找來林政昭之妻確認他當日的行蹤,結果對林政昭相當不利。她不但證實了林政昭來回往返的次數,更指出林政昭不但沒回家吃午餐,還先洗過衣服,再要求她重洗一遍。警方質問林政昭之妻為何之前不說這段經歷,她囁嚅地回答道:「是我丈夫不要我說出來!」

這句話一出,幾乎就先替法院判定了林政昭的死刑。而他也不再堅持,在11月15日那天,在檢察官面前跪地痛哭,再度坦承了犯行。

兇手或許伏法,但真相卻永遠失落

奪走董明芳青春性命的凶手,幾可確定就是林政昭。不過,林政昭是否殺了黃玉寬呢?他莫非是個連環殺手,在1967年的新店直潭里悄悄潛伏,殺害這些無辜女性?

儘管檢察官相當懷疑林政昭涉嫌殺害黃玉寬,然而,他們並沒有證據可以起訴他。但兩相比較之下,他們知道從情況證據看來,林政昭涉嫌的可能性比被捕犯人劉守基大太多了,劉守基應該是被冤枉的。檢方放走了劉守基,宣布林政昭更有可能是殺死黃玉寬的凶手——林政昭那把失蹤的刀,與黃玉寬身上的傷口極為吻合,這點強化了他的嫌疑,但因為找不到這把兇刀,使他在黃玉寬案的角色,也就僅止於可能是兇手而已。

林政昭上了法庭後,一再試圖翻供,但檢方提出的證人跟證據,足以讓他被判死刑定讞。他最終在1969年4月19日被槍決身亡,儘管換不回董明芳的性命,但至少足以慰藉她的家人。可惜的是,黃玉寬的命案,最後還是沒有一個解答。

壟罩直潭里的姦殺案陰影,隨著凶手被槍決而逐漸散去。如今,人們不再記起那裏曾有兩位少女,在一次回家路途,和一場愉快的健行中,被殘酷地奪走性命。她們的芳魂,有因為兇手伏法而化消了遺憾嗎?還是至今仍在荒山野嶺中迴盪,哀悼自己本可擁有的美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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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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