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黃玉寬,是一個很文靜的美少女,她每天上下班搭乘碧潭的渡船,在大坪林和直潭里之間奔波。船夫對她的印象,就是在角落不吭一聲地坐著。她的一言不發,或許是因為身上要承擔的責任很重,她不但要在電子公司工廠當領班,還要身代母職,照顧六位弟妹。
正因如此,1967年5月15日晚間,黃玉寬的父親黃龍愷,才會驚訝女兒竟然沒有回家。他清楚記得,下班時分,女兒明明在他面前上了前一班的渡船,怎麼他都到家了,黃玉寬還沒有回家?一天一天過去,這位嫻靜的少女從未返家。社區裡的人們開始感覺到,恐怖的事情,似乎在新店山區醞釀著……
沒有回家的少女,在附近的山坡上靜靜腐爛
黃玉寬失蹤的第七天,新店鎮直潭里的人們受不了了,組成了搜索大隊四處搜山,想要找到少女的下落。找了整整兩天,他們終於有了斬獲,只不過,是一個令人悲傷且不忍卒睹的結局。
在灣潭山陡峭的山坡上,躺著黃玉寬全裸的遺體,她被發現的時候,已經腐爛了一部分。她俯臥在草地上,身上的衣物只剩頭上繫著的紅色頭巾,一只黑色塑膠鞋和一條斷裂的腰帶,則被棄置在她的附近。警方在附近找不到她的衣物,判斷是兇手帶走了所有的物品。草地上有凌亂的踐踏痕跡,顯示出黃玉寬跟兇手在她生前的最後搏鬥有多麼激烈。
對一個少女來說,如此悲慘與不堪的死狀,暗示著最令女性恐懼的死亡方式:姦殺。儘管因為黃玉寬的遺體狀態不佳,腐爛程度高,警方找不到兇手的體液等跡證,但警方還是從性侵殺人的方向去偵辦此案。
究竟,像黃玉寬這樣的女孩,為什麼會遭逢此種厄運呢?是什麼樣的惡人,踐踏女性性自主跟性命?這個惡人是外來者,還是在直潭里這個偏僻但樸實的社區生活的人呢?種種問號,揭示了本案將會是一個難解的謎團。
她怎會走上平常不走的山路?若非誘騙即是脅迫?
黃玉寬的陳屍現場,就是本案中最啟人疑竇的第一難題:這個區域不但陡峭難行,而且也不是黃玉寬返家的必經路程,她為什麼會來到這裡,喪命此處?
根據黃龍愷的記憶,黃玉寬失蹤的1967年5月15日那一天下午5點,他正從新店鎮農會下班,目送也下班了的女兒和三個男人一起上了渡船,而他則搭乘下一班。那三個男人都是他們在直潭里的鄰居,彼此熟識,如果有他們陪黃玉寬回到直潭里,或許就什麼事都沒有了。不過這三個男人在下船時遇到了朋友,留下來聊天,讓黃玉寬一個人走路。合理推斷,悲劇就是在這之後發生的。
顯然,黃玉寬沒有像往常一樣走完習慣的返家之路,而是往灣潭山的方向去了。她為什麼要這樣做?正常來說,她應該不會一個人去爬灣潭山,肯定是兇手在半路上攔截她,用脅迫或誘騙的方式把她帶上山。由於山路崎嶇,從大路走到陳屍現場位置至少需要20分鐘,又降低了兇手脅迫的可能性。警方推斷,兇手極可能是一個黃玉寬的熟人,而且也熟悉灣潭山的地形,才有辦法騙她到山坡上,再予以侵犯、謀殺。
從黃玉寬背上的刀傷,警方認為兇手並非臨時起意殺人,而是事前就預謀殺害黃玉寬,否則不會在荒山野嶺中準備好刀刃。至於死者被脫光的衣物,則應該不會被兇手帶回家,而是被埋藏在陳屍現場附近某處。
經過一番搜山,警方找到了一綑衣物,一條花短裙包著黑色短衫、白色內衣褲和女用手錶,家屬證實這些衣物屬於黃玉寬。內褲上面有精液,證實黃玉寬確實遭人性侵殺害。警方認為,兇手不是散亂地丟棄這些衣物,卻有條有理地把它們包在一起,顯示他的個性沉著,而且了解地形,是在地熟人犯案的可能性更高了。
那麼,是什麼樣的人,會符合這種描述?
調查情殺之餘,強姦逃犯驚現新店山區
警方立即從黃玉寬的交往對象清查起,發現黃玉寬平日有兩個互相通信的男性,一位姓蔡,一位姓陳,兩人都與黃玉寬通了四到七封信左右。不過蔡姓男子住在高雄,近日並沒有來到大台北地區,直接釐清了嫌疑;陳姓男子住在基隆,但在命案發生的那幾天也都按時上班,一樣不可能犯案。
警方並沒有輕易放掉「情殺」的可能性,他們調查後得知,黃玉寬有把信件放在皮包裡的習慣,但黃玉寬在命案當天攜帶的皮包一直沒有找到。警方也就因此懷疑,黃玉寬的皮包裡可能藏了來自兇手的信件,而被處理掉了。
儘管上述推論確實有可能性,但在找不到皮包的狀況下,也就無從證實信件的存在,更不可能藉此找到不知道是否存在的通信男子。警方的調查因此陷入了死胡同之中,無從突破。奇怪的是,雖然建立了「兇手有可能是熟人」的推論,警方的視野卻局限在「情殺」,而沒有想到要調查黃玉寬的親友,從事後諸葛的角度看,這很可能讓警方錯過了破案良機。
在找不到兇手的困局之中,突然,寧靜的新店山區驚傳槍響。原來是有一個形跡詭異的逃犯,躲在新店山區的草寮之中,只有晚上會下山找食物。
得知這一訊息,警方隨即上山搜捕,開了好幾槍,搜了好幾天,終於捕到這位狡猾的逃犯。他的名字是劉守基,高雄人,不僅犯有竊盜罪,更有三次強姦的前科,強姦時還會用手扼住被害人頸部。聽起來,真是壞透了。
就在黃玉寬遇害的地點附近,與命案時間又相當重疊,出現了這麼一位逃犯,任誰都會懷疑,這就是殺害被害人的兇手吧?問題是,如果他是兇手,那麼警方一開始建立的熟人理論又該怎麼辦?
前科犯看起來就是兇手!但沒有一個證據對得上
警方沒有想這麼多,既然有個強姦前科逃犯在手,又有懸而未破的姦殺案,那就把他們兜在一起,說不定就是正確答案。劉守基就這樣,成了黃玉寬命案的第一嫌犯。他身上的毛髮、血液、唾液、傷痕等等通通被採集比對,那怕只要有一點符合,他就準備栽跟頭了。
正好,黃玉寬的皮包不是失蹤了嗎?劉守基手中搶了一堆女人的皮包,就看之中有沒有黃玉寬的皮包了。此外,劉守基躲在深山野嶺,衣服上不知道為什麼有口紅痕跡,這暗示了他近期肯定有沾過女人,那個女人會不會就是倒楣的黃玉寬呢?
儘管劉守基表面上看起來「罪證確鑿」,但詳細一比對,卻沒法與兇手對得上。劉守基身上的口紅印,是他在逃亡到新店山區之前,在中壢妓女戶留下的。他雖然偷了四五個女用皮包,卻沒有一個是黃玉寬失蹤的紅色皮包。更關鍵的是,警方拿黃玉寬裙子上的體毛,跟劉守基內褲裡的體毛比對,卻未能找到相似點。而且,若說劉守基這位竊賊就是殺死黃玉寬的兇手,那麼他為什麼不拿走她的手錶,而是把手錶跟衣物一起丟棄呢?
儘管有這麼多疑點,這麼多湊不起來的矛盾,警方還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硬湊了十大證據,把劉守基按死在黃玉寬案的兇手位置。這些證據包括:劉守基身上的刀跟黃玉寬的刀傷長度相符、劉守基偷來的皮包可能賣掉或毀掉了一個,那個就是黃玉寬的、身上有抓傷、有跟黃玉寬一樣的小鏡子等等。然而沒有一項證據是強而有力的直接證據,可以證明性侵殺害黃玉寬的人,就是劉守基無誤。
警方的硬幹,讓檢察官莊來成很頭大,因為這些證據太薄弱了,實在難以起訴。於是,莊來成檢察官僅以偷竊和脫逃罪嫌起訴劉守基,但黃玉寬命案,就一直被擱置著,沒有任何動作。
更恐怖的事情,在直潭里繼續發生
檢察官小心謹慎,不願冤枉無辜是好事,但警方也沒有繼續追查黃玉寬命案了,這樣的耽擱,會不會讓黃玉寬永遠得不到公道?更嚴重的是,會不會找不到兇手,讓他繼續殘害無辜?
這個問題,在黃玉寬不幸死去的將近半年後,隨即以震驚社會的形式爆發——新店山區不僅無法回復安寧,還迎來了第二起性侵命案。另一個少女董明芳,慘死在情人谷的郊遊旅程中,嚇壞了當時的台灣民眾。
連續兩起棘手的姦殺案,讓警方不由得感到焦慮,更感到擔憂:這兩起高度相似的案件,會不會是同一個人犯下的?殺死黃玉寬的真兇,究竟潛伏在哪裡?
欲知詳情,請期待下一篇文章:董明芳命案來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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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合報》
這就是有名的新店情人谷命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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