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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奇命案】醃頭案:鹽巴醃漬妹妹頭顱,警方追蹤匿名信筆跡發現哥哥的罪行


新北市三重菜市場的人們,感到心頭有股不安的疑惑,正在散布開來。那是因為有個叫「阿惠」的年輕女子,總是來菜市場遊蕩乞食,但她已經好一陣子沒出現了。「阿惠」,也就是「陳婉婷」,究竟去了哪裡呢?

自從女兒失蹤,陳婉婷的母親感到萬分焦急,立刻報警找人。然而過了三個多月,警方依然沒有可以突破的線索。說也奇怪,就在膠著時刻,突然有一封匿名信從天而降。信上署名「好心人」,說要找到陳婉婷,就要去嘉義找人。三重人為什麼會跑去嘉義?看來,唯有按照「好心人」的指示,才能解開這個謎團了……

匿名信帶你找到人頭

「好心人」的匿名信,為三重警分局帶來新一波的困惑。首先,是從2012年12月17日起,報案失蹤近四個月的三重人陳婉婷,平常身無分文的她,為什麼會現身嘉義?

另一個詭異的問題是,為什麼會從天而降一個「好心人」,告知警方如何尋找失蹤人口?這個「好心人」的目的是什麼?又為何會知道陳婉婷的下落?而且,他的指示非常詳細,說是要在「嘉義縣水上鄉璿宿上天宮媽祖廟旁公廁」,就可找到陳婉婷。

這個位置未免太過詳盡,讓人有種不安的預感——陳婉婷或許已經不存於世上。

2013年3月16日,警方按照「好心人」信中指示,抵達嘉義縣水上鄉的上天宮,在公廁裡面,出現一個被用黑色夾克跟紅白條紋海灘褲包裹的女人頭顱。這顆頭,因為被用鹽巴長期醃漬的關係,形貌已經大幅改變,不過缺了顆門牙的特徵,可不會因此消失,而且這項特徵正是陳婉婷的招牌。經過DNA的檢驗,這顆頭顱確定是陳婉婷所屬,她的母親也指認包裹頭顱用的衣物,正是自己買給女兒的物品。

失蹤的陳婉婷被證明不幸遇害,那麼新的謎團來了,究竟是誰殺害她?還用鹽巴醃漬她的頭顱?讓這起案件多了一個令人驚駭的別稱:「醃頭案」。新北市與嘉義縣兩邊的警局組成了專案調查小組,一起調查這件詭異命案。

圖片來源:華視新聞網

原來好心人就是親哥哥!?他怎麼會知道?

儘管案情撲朔迷離,警方卻是很快就鎖定了調查方向。那就是與陳婉婷同住的家人——她的二哥陳佳富。知道陳婉婷失蹤的時候,不同住的母親就盡快報了案,相對地,同住的陳佳富卻顯得一點也不擔心妹妹的下落,說自己「太忙」,叫母親「要報案自己去報」。這是正常人應對家人失蹤的反應嗎?除非對失蹤者的行蹤很有把握,否則九成九的人都會選擇放下手邊事務,先去報案處理才對吧。

對妹妹特別冷漠的陳佳富,在陳婉婷頭顱現世之後,立刻成了警方調查重點對象。專案小組透過刑事警察局協助,發現陳佳富在2012年為妹妹陸續投保了至少五家保險,金額超過500萬元。也就是說,陳婉婷的死亡,對陳佳富是有利可圖。

警方更發現一個疑點,那就是「好心人」指示陳婉婷下落的匿名信。這封信的寄信人地址登記在桃園市中山北路某號,是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假地址;而收信人則是三重警分局的「大同派出所」,地址距離陳婉婷與陳佳富的住所僅200公尺。這些資訊顯示什麼?「好心人」不僅知道陳婉婷的悲劇與下落,他還非常清楚陳婉婷生前的住所位置,甚至知道管轄該地的派出所是哪一間,才能這麼精確地把信投遞到大同派出所。

警方將匿名信與陳佳富的字跡比對,旋即發現雙方的筆跡幾乎一致,足以證明陳佳富就是「好心人」。如果他是殺害妹妹的兇手,那為什麼他要寫信自爆給警方知道?這就牽涉到警方推測的殺人動機:保險理賠。如果陳婉婷繼續失蹤下去,陳佳富得等上七年才能拿到保險理賠,只有揭露妹妹的死訊,才能讓錢趕快下來。這就是他寫匿名信的可能原因。

以上還僅是推論,警方隨後找到了更強力的證據。2013年3月13日,監視器拍到陳佳富從三重住處出門,手上拎了三個大型黑色塑膠袋。不久之後,陳佳富陸續搭乘國道巴士,南下來到嘉義縣水上鄉。在同一天,媽祖廟的監視器拍到,一個神似陳佳富的男子,提著一個小塑膠袋出現在畫面上,當他第二次現身時,手上的塑膠袋已經不見了。

出門時拿著三個大袋子,到了旅程的末端卻是一身輕,光以常識推論,就可以測知陳佳富的行動是為了什麼。警方推測,陳佳富手上的袋子裝的是妹妹屍塊與作案工具,他在前往嘉義旅途上一一將這些物品丟棄,最後把頭顱放到媽祖廟的公廁裡。

匿名信、監視器、保險金——這些證據足以證明陳佳富對妹妹做了令人髮指的事,然而,警方隨即遇到了新的難題。

沒有凶器沒有屍塊,很難證明殺人罪嫌

警方有足夠證據,證明陳佳富知道陳婉婷的死,還動過她的屍身,有強力的殺人動機等等。但光憑這些證據,就要檢方以殺人罪起訴他還不夠。原因很簡單,這些證據只能證明陳佳富涉嫌破壞陳婉婷的屍體,卻不足以證明他是殺妹兇手。而陳佳富也不是省油的燈,他堅決不認殺害妹妹的罪行,只依據警方辦案進度,承認棄屍的部分,把陳婉婷之死推給未知的第三者。

故事說到這裡,不管怎麼想,讀者應該都會覺得這還有什麼好說的?一個哥哥為什麼會分屍自己死掉的妹妹,還把她的頭從新北三重丟到遙遠的嘉義,再向警方匿名報案等著領取保險金?很明顯,人就是他殺的,哪有什麼第三者?如果真的有個第三者跑來殺了陳婉婷,陳佳富就去報案就好,為什麼要分屍醃頭,還搞了匿名信跟棄屍之旅大費周章?

然而,司法制度不是推理小說,要證明一個人犯下殺人罪,還得要有更多證據才行。警方沒有兇刀、沒有陳婉婷頭顱以外的其他屍塊,也不知道陳婉婷的死因,如果陳佳富咬定自己只有棄屍,檢方恐怕也只能起訴他毀損屍體罪。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棘手的問題。陳佳富在2012年9月領取了精障手冊,如果精神鑑定顯示他的罪行是在精神失常的狀況下進行,那麼他可能就會獲判住院治療,逃過牢獄之災。

無論如何,警方當前的重要課題,是盡快找到殺害陳婉婷的凶器、其他屍塊,以及更直接的證據,證明陳佳富就是真正的凶手,或是真兇另有其人。

中國籍配偶的證詞

有沒有人可能看見陳佳富行兇呢?經查,陳佳富在2012年除了為妹妹保險、申請精障手冊之外,還跟一名中國籍的劉姓女子結了婚。劉女在2012年12月30日來台,那時,陳婉婷早已消失無蹤,劉女從來沒有看過小姑一面,倒是有看過一台絞肉機。

不過,沒看過不代表一無所知,劉女知道陳婉婷的存在,也知道她失蹤的情事,她的反應一如正常人:建議丈夫趕快報警。然後她驚訝地發現,丈夫不耐煩地拒絕了她。

接著,劉女在三重家中,聞到一股奇臭無比的味道,陳佳富卻稱那是「樓下小吃店的排煙味」。她提出要整理房間,竟也被陳佳富拒絕。婚前熱情的丈夫,婚後完全變了一個人,讓劉女感到奇怪。丈夫對她感興趣的似乎只剩一件事,那就是為她辦理保險。

2013年3月6日,劉女返回中國,直到醃頭案爆發以後,才重返台灣提供證詞。想起丈夫提的「保險」、家中的絞肉機,再看看小姑陳婉婷的真實下場,劉女不禁打了個冷顫。由於時間差之故,劉女被排除擔任陳佳富共犯的可能性,不過她的證詞還是受到檢警的重視。

夜裡從水管湧出的碎屍肉末

2013年4月,檢警到陳佳富的三重住處搜索證物,並且開挖化糞池,尋找可能的陳婉婷屍塊下落。儘管最後沒有找到屍塊,卻仍有關鍵的突破。

檢警發現,陳佳富家中所使用的一把菜刀,切口與陳婉婷頭顱斷裂處相符合,而且上面沾滿陳婉婷的DNA。在電鍋的內鍋裡,也驗出一樣的DNA跡證,顯示陳佳富曾把妹妹的頭顱放置在此用鹽巴醃漬。

警方為了調查跡證,帶來三隻遺體特搜犬,經過訓練的特搜犬一進門,就到臥室衣櫃附近等五處看不見任何血跡之處狂吠不止。在那些地方,警方驗出了陳婉婷的血跡,足以證明她命喪家中。

那麼,陳婉婷頭部以下的其他部份去了哪裡呢?

陳家所住的公寓共五層樓,除了一樓之外共用管線,因此三樓陳家汙水管中的物質,也與二樓相通。二樓的彭姓住戶就提供證詞,在2012年12月10日晚上10點左右,發生了一件噁心的事。

當時,彭姓住戶正在使用浴室,想不到理應吸收人類穢物之地,卻反過來吐了一地的汙穢。整間浴室地板、水槽等所有的排水孔,通通都在冒著奇怪的碎末濃漿,淹沒了彭家的浴室。整個空間冒著濃濃的血腥臭味,仔細一看,那碎末看起來很像碎肉,甚至是動物內臟。

彭姓住戶試著清理穢物,把它們倒進馬桶沖掉,但穢物沒有被強大的水流帶走,反倒又湧了上來,讓人作嘔不堪。此時,彭姓住戶聽到三樓傳來陣陣的馬達聲,憤怒的他意識到,三樓的陳家就是這場災難的罪魁禍首。

彭姓住戶找上陳佳富理論,陳佳富辯稱不是他的錯,但「願意幫他清理穢物」。如今,陳婉婷之死真相大白,檢警從彭姓住戶的證詞,確認了陳婉婷屍身的可能去向,讓這場惡夢的噁心程度又上升了一級。

曾經的兄妹情,在金錢壓力下崩解成一場人倫悲劇?

有了分屍器具跟DNA跡證,以及多人的強力證詞,這些證據足夠證明陳佳富在住處殺害並分屍妹妹陳婉婷,之後再棄屍嘉義。陳佳富儘管矢口否認犯案,卻再也躲不過檢方的殺人罪起訴。鄰居想起陳家兄妹的過去,不免非常感嘆。

曾經,陳婉婷也是個漂亮的女孩子,受到母親的疼愛。但她在18歲那年懷孕結婚,幾年後離婚回到娘家孑然一身,從此性情大變,精神開始異常,也接觸過毒品。

陳婉婷沒有工作,經常在市場遊蕩,向人乞食要錢。當時,與她同住的陳佳富儘管工作不穩定,仍然非常關心妹妹,總是會去把陳婉婷帶回家,一個人支撐起兄妹倆的家庭。

是什麼改變了這份親情?從檢警的調查來看,陳佳富並不是一時衝動殺害親妹,他至少策劃了將近兩年的時間,為妹妹辦理保險、申請精障手冊等,進行謀殺的準備。陳家財務狀況一向不佳,陳佳富的收入不多,卻又要跟中國女子結婚,向朋友借了一大筆錢作為聘金。這些壓力,或許也加深了他殺妹取財的動機。無論他的心路歷程如何,從愛護妹妹的兄長變成殺妹碎屍的兇殘殺人犯,過往的那些付出,頂多只能為他贏得旁人的一聲嘆息,不可能合理化他的罪行。

儘管陳佳富領有精障手冊,法庭進行的精神鑑定結果,卻是認定他沒有精神障礙,這代表他心智正常,無法擺脫牢獄之災。至於刑度,雖然他殺害親人,手段兇殘,但法官考慮到他母親才剛喪失女兒,又要失去一個兒子,恐怕會難以承受。因此陳佳富並未被判處死刑,而是無期徒刑。

這世上最大的悲哀,恐怕就是成為殺害親人命案的家屬,既是被害者的至親,卻也與加害者骨肉相連。正義的天秤不管倒向何方,都是對家屬的二度傷害。但也就是因為這樣,殺害親人的兇手才會更受到社會的譴責。

參考資料:

《聯合報》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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