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周梅是一位住在已婚姊姊家的26歲女子,在臺灣大學內的「史丹福中心」教中文。下班之後,她會協助姊姊照顧4歲的外甥女和1歲的外甥,與兩個孩子的感情很好。她的姊姊馬周卿是個溫柔的女性,姊夫彭德珍42歲,在稅捐處工作,也是個和藹的男人,夫妻感情良好,家庭十分和樂。
平凡又幸福的日常,有誰想過會變成一場惡夢?
1967年5月25日下午2點30分左右,馬周梅教完課,回到臺北市龍江街223巷的家中。然而,迎接她的既不是姊姊馬周卿的聲音,也不是外甥女彭臻宜的笑語,而是倒在地上的兩人。她們一動也不動,周身都是鮮血。馬周梅看見姊姊額頭上插著一把菜刀,1歲的小外甥則沾滿血液,趴倒在死去母親的胸前,忍不住尖聲驚叫起來……
被兇殘命案毀壞的幸福
馬周梅的連番尖叫聲,驚動了四周的鄰居,眾人紛紛趕到現場,見證了這起悲劇。就在此時,滿身鮮血的彭家幼子突然動了起來,馬周梅這才發現外甥沒死,連忙把他抱起,檢查他身上的傷勢。男嬰平安無事,只是沾滿了母親的血跡。廚房裡有切好洗好的青菜、泡水的米粉,但永遠不會被要煮飯的人煮好了。
在一番混亂之中,當地里長得知命案消息,立刻通報警方。大批的刑警警力封鎖了龍江街彭宅現場,馬周梅則抱著倖存的外甥,趕往臺北市稅捐處找姊夫彭德珍。
彭德珍聽聞家中慘劇,當場昏厥,甦醒之後痛哭著回到家中。警方雖然有心阻止他直接進入現場,讓他避開了慘案畫面,但彭德珍看到現場的刑警和檢察官時,還是忍不住又跪地痛哭了起來。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慘案?溫柔美麗的母親與天真年幼的女兒,為什麼會被人喪心病狂地殺死在家中?
年僅29歲的被害人馬周卿,是一位受過高等教育的越南華僑,在1961年與彭德珍結婚,陸續生下女兒彭臻宜跟一個兒子。彭家的生活顯然算是寬裕,他們請了一位女傭打理家務,這樣馬周卿既能育兒,又能兼顧吉林國校的教職工作。在鄰居的眼中,彭家人都很友善,夫妻感情良好很少吵架。殷實又少衝突,這樣的家庭,實在很難在一般人的想像中與暴力血腥扯上邊。
但最壞的事情還是發生了。本來應該去學校教課的馬周卿,那一天因為家中女傭請假,使她也向學校請假在家照顧兒女,沒想到就和女兒遭逢劫難。彭家人的幸福,被殘酷的母女血案撕裂了。在警方封鎖現場調查的過程中,失去母親和姊姊的幼兒突然大哭起來,讓他的阿姨跟父親,也忍不住跟著再度痛哭失聲。
血案的殘酷,讓人摸不著頭腦
馬周卿母女死得相當悽慘,年僅4歲的彭臻宜後腦杓被家中的電熨斗打傷,她的頭部還有三處刀傷,這些刀傷跟她母親馬周卿身上、頭部所中的刀痕類似,警方研判出自同一種利刃類凶器。然而,這種凶器的形狀與留在馬周卿頭上的彭宅菜刀不同,在彭宅中也找不到這項凶器的蹤跡。警方認為,這是一種刺刀,是兇手來訪時所帶的。
帶刀來訪?那不就是預謀殺人?可是從現場混亂的模樣、被害人身上的複合傷痕,卻又很難讓人信服這是一場精心策畫、冷酷執行的預謀殺人案。調查人員認為,兇手原本是來彭宅「作客」,後來跟馬周卿起了口角,兇手拿電熨斗打傷了旁邊的彭臻宜,嚇得馬周卿去廚房拿菜刀來自衛。兇手見到自己闖了大禍,一不做二不休,拿出懷中尖銳刺刀砍殺彭臻宜跟馬周卿,並奪下馬周卿的菜刀,再往她身上砍去……
警方在鑑識現場血型時,一度陷入混亂。現場血型有O型、A型兩種,但警方並沒有先檢驗彭德珍的血型,只以他身分證上的「O型」為答案。因為馬周卿是O型,女兒彭臻宜卻是A型,如果夫婦都是O型,不可能生出A型的女兒,這是遺傳學基本常識。難不成女兒是別人的?搞了半天,警方才抽了彭德珍的血來做測試,發現他其實是A型,才化解了這場誤會。
在彭宅的垃圾桶中,警方找到兩條男用手帕,上面沾滿了A型血,此時的鑑識技術還不足以讓警方知道,這是被害人彭臻宜的血,還是兇手自己的血?警方也找了類似傷口形狀的同種類刺刀,送給法醫檢驗確認這是否就是殺人凶器,據說這類刺刀並不常見。除此之外,彭宅還掉了兩支鑰匙,巧合的是,彭宅一年前也發生過竊案。
無論如何,現場遺留的線索,終須與嫌疑人相互比對才能發揮作用。那麼,這起血案的兇手可能是誰?
什麼樣的糾葛,讓人對婦孺痛下殺手?
雖然配偶常常是嫌犯名單之一,但在這起案件中,彭德珍的嫌疑應該可以順利排除。不僅是他缺乏殺妻女的動機,更重要的是,他當天直到下午得知案情時,一直都在稅捐處的古亭區分處上班,中午在辦公室吃飯,還跟同事打了橋牌,有很明確不在場證明。彭家、馬家的親人,也都沒有這方面的嫌疑。
不過,彭德珍倒是認為,這起案件很可能是針對他本人而來。他在工作上不幸結了一些仇家,妻女慘死可能就是為了這番仇怨。到底是怎麼樣的仇怨?彭德珍說是金錢方面的糾葛,經過清點,彭宅在命案之後,也短少了3000塊新台幣。這在當時不算是小數字,但為了3000塊,就要殺死兩個人嗎?看起來還有更深沉的動機埋藏在其中。
在彭家的人際關係中,有一位黃延生被視為嫌疑人,據說他是彭德珍的好友,但兩人之間也有結怨。黃延生來訪時,因為他的腳比較大,馬周卿會特別為他準備較大的拖鞋。而命案的那天,玄關處也出現了那雙大拖鞋。
問題是,黃延生的嫌疑,也就僅止於那雙大拖鞋,以及他上午疑似在家中睡覺,沒有強力不在場證明(但黃延生堅稱自己那天去銀行調頭寸,無心睡覺)。但警方難以再調查下去,無法證明黃延生殺害好友妻女,反倒是彭德珍與黃延生的另一個友人,在此時浮上了檯面……
隱藏在複雜人際中的疑犯
彭德珍與黃延生之間的怨,來自於他們合開計程車行的金錢糾葛,在兩人之間,有一位計程車司機充當調解者。彭德珍還曾經坐著他開的車,到黃延生的公司,並由這位司機代表彭德珍去討錢。這個調解者的名字,就叫做許漢忠。
彭德珍看起來比較在意黃延生,畢竟兩人合夥生意造成的財務糾紛,確實足以造成仇殺……相對來說,彭德珍並不覺得自己跟許漢忠有什麼糾葛,兩人也不算很有交情的朋友,得知警方調查他的嫌疑,倒還覺得很意外。
那麼,為什麼警方會鎖定許漢忠呢?
許漢忠原本也只是50多個關係人中協助調查的一位,他似乎特別熱心多話,給了警方不少線索。然而,警方卻注意到,許漢忠其實跟彭德珍也有不少往來,就開始監視他的行蹤。
他們發現,許漢忠把一條卡其褲,交給一位老婦人去改褲子,說是天氣太熱,想要把卡其長褲裁成短褲,但卻一直沒有取回。警方從老婦人那邊取得該卡其褲,翻到後面,發現上面竟有兩滴血跡!更要緊的是,彭家女傭那天中午,其實有前往彭家,打算辭職。但她卻在門口看到裡面一團混亂,又有許漢忠的背影,嚇得落荒而逃。如今,她決定站出來指認他。
警方開始追查許漢忠涉案的證據,詢問了計程車行的經理與其他司機。這些人不僅作證許漢忠在命案當天穿了那條卡其褲,而且還在下午2點左右,回到車行向他們說道:「我的朋友太太及孩子被人殺死了!」
問題是,命案被馬周梅發現時,大約是下午2點30分左右,再來的新聞露出,則要等到當晚7點。許漢忠怎麼會那麼快就得知彭德珍妻女遇害呢?別忘了,他回車行宣布消息的時刻,馬周梅跟彭德珍甚至都還不知道發生命案呢!
午夜的細雨中,真凶俯首認罪?
被警方抓到這麼大的破綻,許漢忠仍堅決不認罪。1967年6月13日午夜,那晚飄著細雨,許漢忠被檢察官跟員警帶到彭宅的命案現場中,屢次質問他卡其血褲與時間的問題,許漢忠極力閃躲問題,但在彭宅女傭出場指認他時,崩潰了。
「是我殺害了彭家母女!」許漢忠淚光閃閃俯首告白,供稱是他殺死馬周卿跟彭臻宜。關於那把行兇刺刀,他聲稱被他丟進了瑠公圳。不過對於行兇動機,他卻反反覆覆,沒有說出一個明確答案。
他一下聲稱,自己眼紅彭家有錢,決意殺人;後來他又說,自己是因為看上馬周卿的姿色,想要強迫她就範未遂,結果演變成雙殺兇案。
確實,警方調查過後,發現許漢忠是一個性好漁色之徒。他過去從法律系畢業、在稅捐處任職過(跟彭德珍一樣),後來又轉去當中學音樂老師,但他因為亂搞男女關係之故,而失去了這一切。他在地下舞廳混跡,與某個舞女談了一場遭到對方背棄的戀愛,好不容易有計程車司機這個棲身之所,但他並沒有好好珍惜,而是為色殺害了好友的妻女。
這就是許漢忠的人生軌跡,也是警方最後認定的兇案真相。然而,苦主彭德珍似乎有不同的看法。
彭德珍不認為許漢忠是真兇——至少不是「唯一」真兇。彭德珍還是相信,自己的妻女慘死是被人怨恨報仇殘殺,是一個精心的布局。許漢忠或許是受人教唆的執行者,但他絕不會為了劫財劫色而犯下滔天大罪。一方面是因為許漢忠是個精明的人,另一方面是許漢忠固然好色,但他平常就經常上舞廳、娼寮到處亂搞,他知道要怎麼處理性欲,並沒有一定要覬覦馬周卿美色之理。說他為色而引發這起凶案,彭德珍難以置信。
彭德珍是否還是懷疑與他有金錢糾葛的黃延生呢?我們並不知道。因為不久之後,彭德珍就不再談論這番對兇案真相的懷疑,含淚感恩著警方在破案逮捕許漢忠上的努力。更怪異的是,彭德珍的家在辦案過程中,竟被搜出一把白朗寧手槍,結果導致身為受害者家屬的彭德珍,變成了公共危險罪的被告。
至於命案那把兇刀,到了最後卻是完全沒有蹤影。
真相究竟是什麼呢?隨著案件變得年代久遠,你我也無力追查,僅能從報導中的殘言片語,挑出一些疑點,與各位把酒閒聊……是耶非耶,就交給各位去判斷了。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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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本報訊,〈龍江街白晝兇殺案 母與女帶刀死堂前〉,《聯合報》,1967年5月26日。
本報訊,〈廚下黃粱未熟 婦孺雙遭荼毒〉,《聯合報》,1967年5月26日。
本報訊,〈要命又要錢 少了三千元〉,《聯合報》,1967年5月26日。
本報訊,〈苦主提供線索 血案因財居多〉,《聯合報》,1967年5月26日。
本報訊,〈母女命案偵查順利 展開追查人證物證〉,《聯合報》,1967年5月30日。
本報訊,〈凶宅驗血跡 爆出個問題〉,《聯合報》,1967年5月30日。
本報訊,〈龍江街兇殺案 據稱已有進展〉,《中央日報》,1967年5月30日。
本報訊,〈北市龍江街母女命案 專案小組會報 研判偵查路線〉,《中央日報》,1967年6月2日。
本報訊,〈誰的拖鞋誰的腳丫 又是朋友又是仇家〉,《聯合報》,1967年6月7日。
本報訊,〈罪惡終歸難逃 血案早晚破了 彭宅雙屍冤魂不遠 司機許某啞口無言〉,《聯合報》,1967年6月13日。
本報訊,〈剪不斷血斑點 蓋彌章胸抓傷〉,《聯合報》,1967年6月13日。
本報訊,〈警方押許漢忠 昨赴彭宅查證〉,《聯合報》,1967年6月13日。
本報訊,〈龍江街命案證人之一 彭宅女傭應訊 與許漢忠對質〉,《中央日報》,1967年6月14日。
本報訊,〈彭宅大血案攤牌記 專案昨安排對證 許漢忠供認行兇〉,《聯合報》,1967年6月14日。
李勇,〈五項證據 一個事實〉,《聯合報》,1967年6月14日。
本報訊,〈殺人為仇怨 恨他有錢〉,《聯合報》,1967年6月14日。
本報訊,〈說什麼因錢財全被推翻 放漢忠為美色血洗彭宅 八項疑竇逐一查證真相白〉,《徵信新聞報》,1967年6月15日。
本報訊,〈死者之夫認為 兇嫌不祇一人〉,《徵信新聞報》,1967年6月15日。
本報訊,〈彭宅母女血案 牽出三件刑案〉,《中央日報》,196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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