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形,我是非承認不可了!」
13歲的少女湯春花,悄悄對著兩個姊姊春美、春琴說出這句話。在她們一旁,則是充滿壓迫感的辦案人員。
一個小女孩要向辦案人員承認什麼?可不是普通的小偷小摸——而是造成兩死四昏迷的重大兇案!就在幾天前,湯春花跟家人一起吃飯,吃完之後,她的父親、大弟毒發慘死,母親與其他弟弟則重病送醫。唯一沒有中毒的人,就是她,也讓她成了調查人員懷疑的首要對象。
聽到「13歲不會被槍斃」的一番勸誘,湯春花動搖了,她在警方面前坦然供認是她在家人的米飯中下毒,殺害了自己的親人。如此嚴重的弑親罪行,全都是一個13歲小女孩犯下的……你,相信嗎?
豐盛早餐展開新的一天,竟然是生離死別的夢魘
讓我們先回到1970年6月25日上午6點30分的湯家,湯家住在嘉義縣阿里山的來吉村,是一個原住民家族。這個時候,眾人都還平安無事,準備以豐盛早餐開啟新的一天。一家七口一起吃著白飯、炒豬肉跟蛋花湯,但少女湯春花特別奇怪,她沒有吃飯,只吃了兩塊豬肉跟一碗湯。
「媽媽炒的豬肉太肥了。」湯春花事後如此宣稱,她吃了兩塊豬肉喝了一碗湯就飽了。
唯一不吃飯的人,成了唯一沒有倒下的人——湯春花的父親湯溫成、大弟湯添福中毒身亡,同樣倒楣的還有吃了湯添福剩飯的小貓;母親湯汪秋華以及另外三個男孩則在送醫之後,僥倖存活下來。
湯汪秋華是負責做早飯的人,但她忙進忙出,一會兒在廚房、一會兒到外面,在這些空檔之中,她無法得知是否有人趁她不注意時下毒。
檢警調查之後,排除了農藥意外的可能性,判定這起案件是「預謀殺人」的可能性很高,沒中毒的湯春花,更是嫌疑重大。不過,警方心中的嫌疑犯不只有她,還有與湯家不睦的大女婿江文伯跟同村青年陳清作。
湯溫成的長女湯春美,與江文伯結婚,兩人前陣子感情出現問題,江文伯被懷疑有外遇,因此跟湯春美打架,更進一步招來湯溫成的責備。除此之外,警方也一度懷疑江文伯有「謀財」之嫌,因為他為了要做筍乾生意跟岳父借錢,而湯溫成家手頭寬裕,常備有1萬元現款。另外一名嫌犯陳清作,則是與湯溫成喝酒時大打出手,兩人間有嫌隙。陳清作矢口否認藏有毒物,但警方卻在他家中起出大量農藥。
兇手是自家人?13歲少女懷恨弒親!
看起來,有動機傷害湯家的人並不少。但究竟是誰有機會,能在早飯時光的空隙間下毒呢?先回歸到實際的執行面。由於湯家的農藥放在客廳,又沒有短少的跡象,所以可以姑且排除意外。那麼若是預謀殺人,外來者要怎麼進入湯家廚房或餐廳,在白飯中下毒?這是個重要的問題。
檢警等調查人員,因此排除了陳清作與江文伯,重新調查起三女兒湯春花涉案的嫌疑,因為她才是在這起案件中,最有可能下毒的人。沒有多久,面對調查人員的壓力,湯春花就供認了。
沒錯,湯春花供認道,在飯裡下毒的人就是她。她看到祖母湯鄭容光的房間裡面,有大包的農藥「阿特靈」,就剪開來拿了兩小包,撒在母親洗好的米中;同時,她也偷走祖父積蓄的2千元。
但一個小女孩,為什麼會如此殘酷殺害家人呢?據湯春花所說,她的姊姊們都有念到初中,但她卻被父母禁止升學,心中懷恨;同時,她也與同村男子陳光明交往中,但陳光明是有婦之夫,後來離開了她。她一心想著要用錢財誘惑陳光明回到自己身邊,而殺了父母、弟弟們,家中的二分水田、10多甲山地等資產,就全是她的了。
多麼冷血無情的計畫啊,讓人忍不住感嘆跟懷疑——一個13歲的少女真的會這樣思考、這樣謀劃嗎?儘管檢警得到了他們要找的兇手,卻也感覺到這個「真相」的背後,似乎還有重重的謎團等著他們去解開……
弒父少女翻供,揭開陰謀背後的深層黑暗
果不其然,竹崎警分局在7月2日宣布破案,不到一天,湯春花就在檢察官王德雲面前全面翻供,否認自己毒殺家人。整起案件,又得重新調查了。
湯春花倒不是否認她下毒,毒仍是她下的,但她只不過是執行者。構想出這個冷血謀殺計畫的人不是別人——就是農藥的擁有者,祖母湯鄭容光!
根據湯春花的翻供新說詞,在一個多月前,她與湯鄭容光都在叔叔湯萬添蓋新房的現場參觀。湯鄭容光注視著她,好像看見了她心中的期待與黑暗。
祖母於是走向她,向她說:「這棟房子是你叔叔蓋的,但他不會回來住的,你能將全家大小害死,不但全家的財產都是你和在高雄讀書的姊姊(湯春琴)的,這棟新房子,你叔叔也會送給你的。」
驚人之語,縈繞在湯春花的心頭,恐怖計畫逐漸成形。
6月13日那天,湯鄭容光更進一步把湯春花叫進房間,指示她:「你要毒死你全家,你家的財產才能由你與二姊共分,我可拿錢給你繼續讀中學……農藥放在我床前,你要把農藥放在飯裡,自己不要吃,不要給人家看到。」
在祖母的利誘跟指示之下,湯春花在6月25日清晨拿了農藥,犯下重罪。她原本要以未成年之軀扛下這一切罪行,但終究承受不了心理壓力,翻供把駭人真相說了出來。
利用繼孫女的怨與貪,操縱出這起逆倫悲劇
知道湯春花翻供的湯鄭容光,不斷否認涉案。她堅稱自己在命案後對死者吐露的心聲:「我很對不起你們父子」,指的是她未能以祖母身分好好教育湯春花,讓她犯下重罪。不過這個說詞,檢警並不買帳。
湯鄭容光有什麼理由要殺自己的兒孫?原來,湯鄭容光其實是湯春花的「繼」祖母,她是湯周作的第二任妻子,是死者湯溫成的繼母跟湯萬添的生母。她跟湯溫成一家沒有血緣關係,並偏愛著親兒子湯萬添。然而,湯周作在分財產給兩個兒子時,湯溫成卻用自己家中人口眾多為由,拿走了較多的土地房產,讓湯鄭容光感到不滿,據說這就是她對繼子一家懷恨的理由之一。當湯萬添那年即將退伍,湯鄭容光向湯溫成借錢替兒子蓋廚房飯廳卻遭拒絕,因此更加仇恨。她看準了湯春花與父母間的升學矛盾,暗中操縱挑撥,促成了黑暗的發展……
1970年7月21日,檢察官安排祖孫對質,面對湯春花的指證歷歷,湯鄭容光終於無法再否認下去,當場供認自己教唆殺人的罪行。她日後被嘉義地方法院判處死刑,之後上訴是否有減刑,不得而知;湯春花因為未滿14歲,被判處交付感化教育三年。
貪念、私心,在阿里山上的湯家,製造出一股黑暗的漩渦,將所有人都捲了進去。誰能想像得到,憑著繼祖母的挑撥離間,竟然就可以讓青春期的少女在一時衝動下毒殺親人?這起計謀,最後沒有帶給她們任何好處,只有罪咎與隨之而來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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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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