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女人,正處在21歲的青春年華,她本應把人生活得歡快。確實,她生前也是個好動活潑的人,總是在結交朋友,在異性群中如蝴蝶般翩翩起舞,毫不忌諱自己15歲時,就已受到婚姻的束縛。
然而,這段青春舞曲戛然而止。1964年4月9日,21歲的吳荷花身中48刀,慘死在高雄縣鳳山鎮(今高雄市鳳山區)的西里稻田之中,再也無法與人談笑。是誰殺了她?為何而殺她?就在重重謎團亟待解開之際,警方從她的屍身上找到了一張照片,那是吳荷花與一名男子的合照……男子是誰?會不會就是兇手呢?
照片中的男人,與她究竟是何關係?
吳荷花慘死現場,她那矮小瘦弱的丈夫姚子秀聞訊到來,正好讓警方比對了照片中人。很明顯的,吳荷花身懷合照,影中人並非姚子秀,而是另一名她生命中的男人。
姚子秀輕而易舉地認出了照片中人,他指認這個人就是馬嘯天,是臺灣南部的知名書法家,不僅能左右開弓,還能用舌尖、腳趾寫書法。馬嘯天特技了得,顯然也有其男性魅力,吸引得了21歲少婦吳荷花的青睞。據姚子秀所言,吳荷花與馬嘯天已經交往了五個多月,兩人關係超越友誼。
你可能會想問,姚子秀不是吳荷花的先生嗎?他難道不會想制止這段感情?別問了,他就是制止不了,才只能眼睜睜看著妻子在外交男友,也才因此對警方無比坦誠。
原來,吳荷花的家境並不好,她是所謂的「大陳義胞」,於1954年的國共海戰中,被中華民國政府集體撤退來臺。儘管政府採取了一些安置措施,但大陳義胞的生活多半仍很清苦。有一家六口負擔的吳荷花,為此在15歲的年齡就嫁給31歲的姚子秀,但姚子秀的工作跟收入養不起吳荷花一家,這使得吳荷花必須出外謀生,也更加瞧不起丈夫。她在對外人際關係上,表現得宛如一位單身妙齡少女,姚子秀對她無可奈何。
吳荷花陸續交了許多男友,靠男友們的資源來養家。隨著她日益成長,身高越來越高,臉蛋也出落得十分美麗。在1963年左右,她到鳳山鎮上的東亞茶室工作,不僅經濟獨立,認識的朋友也越來越多,就在此時,她結識了書法家馬嘯天。
吳荷花與馬嘯天開始出雙入對,甚至離家不歸,等到她回到姚子秀身邊時,竟是要求離婚。畢竟姚子秀經濟匱乏,馬嘯天卻是名書法家,吳荷花選擇了那位養得起自己與家人的伴侶,似乎也不奇怪。不過,一段時間下來,吳荷花和姚子秀都沒有順利離婚,甚至發生了吳荷花與馬嘯天在高雄縣國民黨黨部前大打出手的事件。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是姚子秀恨妻無情,憤而殺人?還是馬嘯天出於口角,怒中奪命?
殘酷的死亡,與對不上的嫌疑犯
警方一時之間,沒有找到明確方向,但馬嘯天與吳荷花有關係是事實,馬嘯天在1964年3月21日打傷吳荷花,也是事實。警方於是先針對馬嘯天的嫌疑,將他扣押偵查。
同時,檢方也偕同法醫勘驗吳荷花的遺體,發現她前胸、後背、頸部、腰際都有中刀,一共有48處刀傷,傷口都長3公分、寬2公分。其中腰際的傷口最大,宛如茶杯之口,死狀非常悽慘。
會砍一位女性如此多刀,若非兇嫌生性殘忍,就是處於極怒或極恨的情緒之中。目前的首號嫌犯馬嘯天,會是這種人嗎?雖然他對吳荷花行使暴力,但並沒有其他理由致她於死地,更沒有理由下此重手。畢竟吳荷花已經打算為了他離開丈夫姚子秀,也沒有要背離馬嘯天的跡象,兩人之間的情仇,會導致這麼凶殘的殺戮嗎?
警方偵訊了馬嘯天之後,得出了上述的結論,認為馬嘯天並沒有殺人嫌疑。不過,這位大書法家還是不得自由,他因為涉嫌偽造總統跟副總統印章,而以詐欺罪嫌遭到高雄地檢署移送法辦。原來,馬嘯天曾經偷刻蔣介石跟陳誠的印章,並用在自己的題詞之上,然後還將印章高價出售。在蔣總統可以隨意更改判決槍斃人的威權時代,馬嘯天敢搞這一齣實在有夠大膽。
無論如何,詐欺犯不見得會殺人,馬嘯天嫌疑既然減少,警方就得再想辦法找到新的兇嫌,否則案件無法辦下去。究竟還有誰,可能會殺害吳荷花呢?此人是否就藏在她交過的眾多男友之中?但警方又要怎麼在茫茫人海,找到那位真兇?
指認時的怪事,暴露出兇手的馬腳
就在此時,偵辦警方想起在現場指認馬嘯天時,發生了一件怪事。
姚子秀當時還沒有到現場,警方詢問圍觀民眾,是否認識照片中的人。一位男子認出了吳荷花,卻說自己認不得旁邊的男性。後來姚子秀來了,指稱照片男子是馬嘯天。
警方要姚子秀寫馬嘯天的名字,姚子秀寫不出來,正當他發愁時,他看見人群中的那名男子。
「那個老頭,」姚子秀向警方指了指男子:「他認識馬嘯天,他會寫。」
男子剛剛才告訴警方他認不得馬嘯天,如今卻被指認,還能寫出對方的名字。男子一時之間沒意識到這個漏洞,老老實實地寫下了馬嘯天的名字。在場的刑警紛紛感到他很可疑,準備將之逮捕,只見男子慌忙上了腳踏車,飛也似地逃了。
這名男子,叫做儲作權。1964年4月11日,警方逮捕了在屏東民眾服務社閱覽室睡覺的儲作權,他們調查發現,儲作權不只認識馬嘯天,他跟吳荷花、姚子秀等人,更是有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
放不下的「第二丈夫」,化身恐怖情人
原來,儲作權正是吳荷花的男友之一,但他不單只是其中一位過客,更是長期住在吳荷花家中的「第二丈夫」!他在吳荷花16歲那年與她結識,出於同情,轉為愛情,他把退役金跟積蓄都給了吳荷花一家,甚至讓他們保管金錢。儲作權住進吳荷花和姚子秀的家,長期出出入入,干涉他們家族生活,姚子秀一聲也不吭,似乎完全不在乎妻子與其他男人的關係。
雖然法律丈夫姚子秀對妻子交友完全採放任態度,但這位自命「第二丈夫」的儲作權就不是這樣了。他對吳荷花充滿佔有慾,為了她,他可以作任何工作,包括私宰耕牛,甚至成為樑上君子犯下偷竊罪行。然而吳荷花回報給他的,卻是不斷交新男友,並在最後投奔馬嘯天的懷抱。
吳荷花與馬嘯天在一起後,就打算拋棄姚子秀和儲作權,向姚子秀提出離婚。姚子秀的實際反應不知如何,從他平日的態度來看,他大概不會多作糾纏;但儲作權就不是這樣了,據說他千方百計反對兩人離婚,致力干涉吳荷花與馬嘯天的交往。最終,因為干涉過度,儲作權被吳荷花的父母趕出家門,他也只好搬到友人家的草寮居住。
到了1964年4月8日,儲作權藏了一把刀在身上,跟蹤著吳荷花的下落。晚上10點,他等吳荷花身邊的男伴離開,前往向她要求談判。兩人一路向西行走,走到農田之間,吳荷花對他毫無保留,嚴厲斥罵,表示自己的人際關係都被儲作權破壞光了,她決定要到臺北去,再也不見鳳山的這些臭男人。
儲作權聽了,知道自己跟吳荷花再也沒有任何可能性了,絕望的他,掏出身藏尖刀朝著吳荷花身上一陣猛刺,就這樣把對方刺殺慘死。此時已是4月9日凌晨1點左右,他把兇刀藏到附近草堆瓜架下方,並在溪中洗滌自己的血衣泥鞋。然而,他犯了嚴重的錯誤:他應該趕緊逃離現場,而不是留在圍觀人群之中,對警方露出巨大破綻。如果他就此逃亡,警方能否懷疑到他身上或許還是未知數呢。
時代下的悲劇
儲作權被法院三審判處死刑定讞,在1965年8月21日遭到槍決。他為吳荷花投入了一切,我們或許可以同理他的痛苦,但愛情之中,付出本來就未必有回報。身為吳荷花丈夫的姚子秀,面臨妻子離異尚且不糾纏,那儲作權無名無份,又有何權利強求吳荷花留在身邊?更不用說是殺人了。
或許,你會想批判女主角吳荷花周旋於男人間的作為,不過她的行為並非單純出於個人慾望,更是受到家境清寒的背景影響,她的悲劇,不僅是一個青春女性之死,更彰顯了那個大時代下,離散人們為了生活所遭遇的困境與張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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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合報》
《中央日報》
《中國時報》
這個命案在當年很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