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命案】丁福成命案:三重戲院前上演復仇大戲,雲林債主慘遭仇家圍殺身亡


業有滿時,則債有還日。人身上所揹的債務,總有一天都要歸還。1968年8月11日這一天,三重市重新路天台戲院前面,停了一台北上的遊覽車,在下車的乘客中,有兩個人懷著特殊的目的到來。他們被三重市民林萬生欠了一大筆錢,今天特地從家鄉雲林北上,就是要來討回這筆債務。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欠債的人,又何止林萬生一人?林萬生的債主信步向旅社的方向走了幾分鐘,想不到卻突然衝出一群男子,把兩人團團包圍。那群人手上拿著扁鑽、短刀,不由分說,就對著兩人一陣砍殺……

光天化日之下砍人,縣議員也只能跪地求饒

這兩名男子,一位是雲林縣議員謝義,另一位是他的朋友,33歲的丁福成。謝義與林萬生合資開花生油廠,然而事業卻虧本連連,只好收起來不做,一共欠了17萬元。林萬生至今仍未把債務償還完畢,導致債主上門討債。北上謀生的雲林人,多半聚集在三重,林萬生也不例外。於是,謝義就帶著好友丁福成助陣,搭車到三重來要同鄉林萬生還錢。

想不到,來討債的人一下車沒過五分鐘,還沒見到債務人,竟然就被一群凶神惡煞圍上,而且一句話也沒說,刀子就全往丁福成身上招呼過去。就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丁福成被砍了好幾刀,當場慘死。謝義身為堂堂縣議員,面對如此殘暴的情境,也只能瞠目結舌、渾身哆嗦地癱在一旁,眼睜睜看著朋友被砍死。

煞星們殺了丁福成,把刀口轉向謝義,只看謝義絲毫不顧身分顏面,當場跟這群暴徒下跪,懇求他們放過自己。不知道是他的求饒有效,還是兇手們本來就只想針對丁福成,他們就這樣放謝義一馬,然後一群人往正義南路方向奔逃去了。

逃過一劫的謝義,立刻向三重派出所報案。然而兇手們早已四散,溶入三重市的眾多人群之中,警方也不知該從何找起。根據謝義的印象,這些人穿著黑、灰、白色港衫,腳踩膠底鞋,年紀大約都是20多歲。20多歲,血氣方剛的年紀。這群人為何找上丁福成與謝義?為何不惜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兇?

討債者反被討債!什麼仇怨導致他慘死三重街頭?

丁福成與謝義遭人圍殺,沒有遭到搶劫,所以這並非一起臨時起意的搶案,而是有所預謀的謀殺案。根據幾名目擊兇案的菜販證詞,那幾名兇手是從計程車上下車的,而且計程車就跟在遊覽車的後面。看來,這群兇手很可能早已洞悉丁福成的行蹤,是從雲林跟著北上,預謀在三重將之殺害。

從上述的情況看來,如果說是被討債的林萬生預謀反殺,應該是不太可能,因為他若要圖謀不軌,在三重直接布局會更方便。兇手們應該是土生土長的雲林台西人,為了討債之外的另一件事而來。

兇手只針對丁福成,對謝義則是放他一馬,可見得兇手們有仇怨的對象是丁福成,那麼丁福成又是怎麼跟人結怨的呢?警方調查過後,發現這位丁福成還真不是一位好好先生。首先,他是一位來自雲林縣台西鄉的無業遊民,曾經跟人合資開過酒家,不過經營不善,不久後就關閉了,經濟也陷入困境。再來,他非常喜歡賭博,而且性情暴躁,常與人有衝突,而賭博又常常是地方黑社會所經營,若說丁福成惹上了黑社會中的哪位老大,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不過,最有爆點的還是以下這項事蹟:丁福成曾經坐過牢,坐牢的原因就是拿刀把人砍成殘廢!遭到丁福成砍傷的這個人也姓丁,名叫丁琪芳,一樣是雲林人,兩人因為賭博糾紛而結怨,結果丁福成竟然拿刀砍傷對方手腳,不但剁斷他的雙腳後跟,還砍下他的左手,再把他的右手砍到只剩拇指,導致對方從此失去行動和自理能力,無以養家活口。受害者的兄弟們為此十分氣憤,據說曾揚言要報復丁福成,丁福成為此嚇得出面投案,寧可坐牢也不要被私刑報復。出獄之後,還賣了自家三分田地,賠了一筆錢給被害人。

給錢就能了事嗎?再怎麼說,他可是害人家殘疾終身,甚至影響到對方的家庭,難道給點錢對方就能輕易原諒嗎?丁福成的這項劣績,讓辦案警方發現了一條可供追查的線索,讓他們有了明確的調查方向可以前進。

孩提時目睹父親慘劇,讓他決意殺人報仇

丁福成命案發生的隔天,雲林縣的刑警就到丁琪芳的親友家中訪問,了解九年前的砍人仇怨。丁琪芳的弟弟對於仇人被殺,並沒有表現出高興的模樣,反而還表示惋惜,提供了許多丁福成的相關情報,祈願警方能早日破案。或許對其弟來說,丁福成賠償了那筆錢,就已經化解了過往的不愉快,無須再延續仇恨了吧?

丁琪芳的弟弟可能是這麼想的,不過,他家那天除了警察來訪,丁琪芳的兒子丁春德也來了。年僅16歲的丁春德看到警察,就一陣臉色慘白,聽到叔叔要警方趕快把殺害丁福成的凶手繩之以法這些話,更是慌張得不得了。

到了晚上,還不過是個少年的丁春德,在叔叔家左思右想,坐立難安。終於,按捺不住情緒的他哭了出來,向他叔叔坦承了一切。原來,上台北砍死丁福成的其中一人不是別人,正是丁春德!

丁琪芳被砍成重傷殘疾的那一年,丁春德只有七歲,幼小的他不僅見證了父親傷殘的痛苦,更親身體驗到這起事件為全家帶來的不幸。行動不便的父親,無能再擔綱家中的經濟支柱,反而還需要家人照顧。丁春德的三個哥哥在鄰居親友的幫助下,勉強完成學業,但丁春德就沒有那麼幸運,他必須輟學工作,以未成年的身軀賣命工作,籌謀家計。身心飽受勞動的煎熬,又失去了求學的機會,讓丁春德對兇手丁福成滿懷怨恨,黑暗的種子就這樣種植在他的心頭,日益茁壯。

丁福成出獄後,雖然有賠錢化怨的動作,卻仍以暴戾不馴的態度面對他傷害的人們。丁春德為了謀生,在市場擺攤賣蘆筍,結果丁福成故意一腳踢翻他的蘆筍攤,還向他挑釁:「你老子不聽話被我砍傷,你再不聽話,我就把你砍死。」

仇恨或許有淡去的一天,但在加害者當面添柴點火的狀況下,丁春德心中的復仇火焰只會越燒越旺。「我一定要報仇。」他對著他父親,如此咬牙切齒宣誓道。

而他,也真的動手去做了。他成功地報了父仇,讓丁福成慘死在三重的街頭。

復仇少年不快樂,一個人承擔所有罪責?

復仇很愉快,但殺人卻帶來更多複雜的情緒。恐懼、愧疚、懊悔……這些情緒在少年的心中發酵,讓他痛苦不已。回到雲林之後,他一句話也不敢向家人提起,直到到了叔叔家,這一切情緒爆發出來,讓他坦承了一切。

「你怎麼能做這種違法的事!敗壞我們丁家的名聲!」叔叔氣得不得了,痛打了丁春德一頓,丁春德此時開始感到後悔不已,認識到自己的私刑行為並不正確,將會帶來許多不好的後果。冷靜下來的叔姪兩人,開始商量投案的事情,到了1968年8月14日當天,叔叔帶丁春德北上,向台北的警局投案。台北警局聯絡了負責偵辦本案的三重分局,了解到少年親自投案的消息。

不過,少年不是平白投案,他是有條件的。

「所有事情都是我一個人做的,我會承擔一切。」丁春德說:「請你們不要再深究下去了。」

一個人擔不了這沉重的秘密,私刑殺人終須付出代價

命案的主犯投案了,但並沒有解決全部的問題。打從一開始,這起命案就是在大白天的眾目睽睽之下,由「多人」所犯下。更不用說,死者丁福成身上的傷口,是多種凶器所造成的不同傷痕。再怎麼不濟的辦案人員,都會知道丁春德說的「一人做事一人擔」,完全是為了替其他人扛罪的說詞,而不是他真的一人犯下本案。

經過警方的詳細查證,丁春德一行人就如菜販目擊證詞所言,搭了一台紅色計程車,一共載了四個人北上行兇。另外,還有兩位丁春德的堂兄弟,被指示搭上遊覽車,以監視丁福成的行蹤。他們事先得知丁福成要陪伴縣議員謝義上三重找人討債,因此制定了這起計畫,想要在遠離家鄉雲林之處把丁福成除掉,也有利於混淆警方調查追蹤。整起復仇謀殺計畫,其實設計得相當縝密,若不是丁春德自投羅網,或許警方花上更多時間也未必能破案。

除了丁春德之外,另有三個人下手行兇:分別是丁進發、丁金塔和林清標。丁進發和丁金塔是丁春德的堂兄弟,林清標則是丁進發的好友,且有殺人前科,一聽到丁進發要幫助丁春德報仇,就表示願意協助。

丁福成與謝義搭上遊覽車的那天,四人搭著計程車跟蹤,丁春德事先並不知道他會在三重下車,只是打定主意,只要丁福成一下車就上前把他殺掉。於是,在三重天台戲院前面,丁春德一行人抓準丁福成剛下車又人生地不熟的狀態,就這樣把他圍殺。除了輔助的丁進發,三人分別用短刀跟扁鑽,砍了21刀讓他慘死。

看著警方搜來的血衣證物,丁春德再也無法為其他參與者隱瞞,忍不住哭了出來,並說出所有共同殺人的策畫經過。就這樣,這齣復仇劇在主犯的告白中靜靜地落幕了,儘管林清標等三名共犯仍然在逃,卻已經改變不了案件的結果。

丁福成討債不成,反而被人「討了債」,實在是相當的諷刺。為父報仇的少年丁春德,因為犯案時未成年而只獲判十年有期徒刑,以殺人罪來說並不算重判,但對他的人生,影響恐怕也不小。他確實成功殺死了仇人,然而換來的卻是自己跟同族親友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不知道他們是否覺得這樣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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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合報》
《中國時報》
《中央日報》

艾德嘉

喜歡喝泥煤味重的威士忌,但也熱愛甜如果汁的雞尾酒。常常在大街小巷間巡梭,尋找各地的怪談,見識各地的奇聞。心血來潮開了酒吧,但賣的不是酒,而是各種黑色故事,分享給來到這裡的有緣人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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