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要見人,死要見屍,現代社會的人掌握諸多通訊方式,又有進步的鑑識科學可以找出各種生物痕跡,一個人要輕易消失並不容易——更何況是兩個人。然而,臺灣就有兩個人憑空消失,至今仍然下落不明。
李鑫中與林惠容夫婦,就在瑞芳海邊留下他們的轎車,然後憑空失蹤了。你或許會覺得,他們可能遇事不順,相偕投海自殺,或是悄然偷渡海外。可是警方介入調查之後,發現案情遠比他們所想像的更加複雜,李鑫中的哥哥李位中,非常堅持他的弟弟殺了太太,再混入人群中搞失蹤……!他說的是真相嗎?還是一個極為大膽的謊言?
富裕夫妻的失蹤謎團
李鑫中與林惠容為何失蹤?真的如李位中所說,是李鑫中殺死林惠容之後,再潛逃他方藏匿無蹤嗎?要探討這些問題,就要回到他們失蹤的那一天講起。
1979年6月29日晚間,李鑫中家的紅色轎車開向瑞芳海邊,之後再被人發現時,已是一台空車,李鑫中和林惠容則人間蒸發,毫無蹤跡。李鑫中之兄李位中發現弟弟跟弟媳失蹤,在7月6日向警方報案,警方一開始以一般失蹤人口調查,想不到越是調查下去,發現這淌渾水深不可測。這起案件在12月1日首度見報,顯示警方在搜查五個月後,才轉而重視此案。起初,警方認為這對夫婦可能倒了別人的錢,為了躲避債務而逃到國外,然而詳查他們公司的財務狀況,卻是十分良好,顯示經營者並沒有要逃離的動機。
李鑫中與林惠容是一對同為27歲的夫妻,兩人合開建設公司,銷售房屋,表面上的經濟情況相當良好。然而,據李位中所說,李鑫中喜歡賭博,欠了57萬元的賭債,為了這件事跟妻子林惠容時常吵架,兩人感情並不好。根據建設公司一位女職員的說法,林惠容雖是名義上的公司負責人,但實權掌握在李鑫中跟李位中手裡。林惠容更因家境較好,經常被李鑫中要錢,不給就施予打罵,相當火爆。
暗流潛伏在李姓夫妻之間,隨時準備引爆。那麼6月29日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呢?
這就是本案最大的謎團。
哥哥的矛盾證詞
39歲的李位中,是為警方提供最多線索的關係人,但光是他對這一天的說詞,就有兩種版本的變化。第一種版本是他7月6日報案那天的說法,他說:李鑫中6月29日從台北打電話到台中找他,表示最近賭博輸錢,又與林惠容吵架,心情很不愉快。所以李鑫中想要開車載太太旅行散心,預計7月1日會到台中找李位中。然而,李位中在台中等啊等,等到7月2日還看不到弟弟夫婦,一度以為他們取消行程,但他過了兩天前往台北北投李鑫中家尋人,卻發現早已人去樓空。之後,警方在瑞芳發現了夫婦的空轎車。
然而,到了12月的調查階段,李位中在警方重重訊問下,又吐露了截然不同的案情版本。原來,李位中在1979年6月29日當天人並不在台中,就在台北北投的李鑫中家裡!他表示,當天上午10點左右,李鑫中跟林惠容在房屋樓下大吵一架,接著演變成全武行。李位中試圖勸架,卻被林惠容狠咬一口,在右手中指上留下傷痕。後來李鑫中夫妻上了二樓,一度沉寂下來,沒想到安靜不久後便傳來大哭的聲音,李位中上樓查看,才發現李鑫中已經殺害了林惠容,屍體仰躺在地,臉色發青舌頭吐出,疑似是被勒死。
李鑫中既已殺妻,就要處理屍體。李位中繼續供述,表示自己後來外出,到下午6點多返家,看到李鑫中已經用紅底黑條的毛毯包裹林惠容屍體,並將遺體搬上轎車,然後李鑫中就開著轎車出外棄屍了。7月3日,李位中接到李鑫中的電話,表示屍體已經處理完畢。從此,李鑫中就消失在人群之中,只留下被警方找到的空轎車。
兩個版本互相矛盾,光是自己的所在位置,就顯示李位中有前後供述不一的問題。負責偵辦此案的警方,比較相信在12月被問出來的殺妻案版本,他們認為李位中是在辦案的壓力下吐露真相。不過,這就是真相嗎?如果這是真相,那麼還活著的李鑫中去了哪裡?死去的林惠容遺體又在何方?
究竟是家暴冤家?還是恩愛夫妻?
李家是獨棟的房屋,有獨立的花圃和化糞池,警方搜遍了這些地方,找不到半點林惠容的蹤跡。警方倒是在臥房內找到李鑫中與林惠容擬往新加坡考察的出境證,申辦日期是1979年6月19日,正在他們失蹤之前。這個發現令他們自願失蹤的可能性又小了一分。
如果李位中的第二個供述版本是正確的,那麼林惠容的遺體應該是被李鑫中用轎車載到其他地方處置,自然不會在北投家中。轎車所停的瑞芳海邊,就是一個可能的棄屍地點。然而轎車本身除了有放一些夫婦倆的衣物,一點血跡之類的線索也沒有。而且李鑫中如果在那裏棄屍又棄車,那他本人又去了哪裡呢?要怎麼維持他殺妻逃亡的生活呢?李位中聲稱李鑫中身上有錢,但有錢不代表逃亡就能順利,李鑫中若沒有偷渡出國,要怎麼在小小的台灣保持這麼長時間不被警方找到,又不與家人親友聯絡、尋求接濟呢?
警方持續從其他方面了解案情,當他們向鄰居求證時,鄰居們都對李鑫中疑似殺妻的案情感到驚訝。因為鄰居們所見識到的李鑫中與林惠容夫婦,與李位中、公司女職員描述的截然不同,他們說夫婦倆感情很好,總是一起出入,從來沒有聽過兩人吵架。對於李鑫中殺害妻子的描述,鄰居們紛紛表示不敢置信。
鄰居的眼光或許隔了一層厚厚的牆壁,沒有辦法看見屋內的真實。然而,林惠容若真的是家暴受害者,不僅鄰居不知道,連她的家人也不知道。林惠容的父母表示,無法相信女婿殺害女兒,而且林惠容雖不常回台中娘家,卻每天打電話回家跟母親聊天,從來沒聽過一句埋怨丈夫的話語。李鑫中與妻家的關係也很不錯,對岳父母相當尊敬。
林惠容的堂弟林良旭,也認為李鑫中不可能殺害堂姊,他在6月29日當天晚上曾經住在李鑫中北投家中,沒有看到任何可疑跡象,但也沒有遇見李鑫中和林惠容。
這些觀點代表什麼?這代表李鑫中與林惠容若非演技極佳,可以瞞著父母跟鄰居過著「恩愛夫妻/家暴冤家」雙重生活,那就是——李位中與公司女職員的敘述有問題了。女職員的說法因為難以考證,暫且不論;李位中的供述究竟是真是假?調查中遭遇的種種矛盾,挑起了警方的疑心。
失蹤者的錢成了他的金庫!矛盾證詞背後隱藏的真相?
李位中真的看見弟弟殺妻了嗎?還是他說謊呢?若是說謊,那麼他在案件發生後的行動,便提供了說謊的理由。
富裕的林惠容,曾在事發之前借給別人200多萬元,並以房屋抵押。案發之後,債務人把錢還給失蹤的林惠容,而動用了這筆鉅款的人不是別人,正是李位中。他拿了其中的90萬元,去買了一棟台北市的四層樓高住宅,並把剩下的錢拿來當作家用跟公司開支。
事實上,李位中在弟弟夫婦失蹤之後,不只動用林惠容的錢,他也領出弟弟李鑫中的錢挪作己用,甚至還請人來撬開弟弟的保險箱。李位中之父李世雄,也加入了這個行列,大幅提領失蹤兒媳的錢來買房子。除此之外,李鑫中夫婦經營的建設公司也落入李位中手中,只是李位中不怎麼會經營,公司狀況江河日下,人員紛紛求去,原辦公室也成了其他公司的承租地點。
李位中上述的所作所為,通通都沒有經過當事人與當事人家屬的同意,林惠容之父就對李位中動用女兒錢財一事感到不以為然,並批評李位中在案發當下的各種舉止令人費解。當眾人忙著在瑞芳海邊搜索李鑫中與林惠容的下落時,李位中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在旁觀看,讓人不禁懷疑,李位中要嘛是不關心弟弟跟弟媳的性命安危,要嘛就是對兩人的命運了然於胸——否則他怎會如此鎮靜?
李位中的所作所為疑點重重,所謂的弟弟殺妻逃亡一事,全出自他的供述。可是他的供述不只前後矛盾,警方也找不到證據能夠支持李鑫中殺人逃亡的說法,讓李位中的可信度大打折扣。在一番調查與偵訊之後,警方終於對李位中問出了關鍵問題:
「李鑫中是不是你幹掉的?」
重重疑點啟人疑竇
李鑫中與林惠容一起人間蒸發,若非他「殺妻逃亡」,就是他與妻子一同遇害了。與此案牽扯甚深的李位中,渾身透露出太多疑點,讓警方不得不懷疑他就是殺害弟弟跟弟媳的嫌犯。這些疑點共有七項:
1. 李位中起先向警方報案弟弟夫婦失蹤,為什麼不一開始就供認弟弟殺妻?若是被弟弟求情,又何必報案兩人失蹤?
2. 李位中曾向北投分局遞交一份報告書,請求警方追查兩人下落。
3. 李位中曾在報上刊登尋人啟事,還尋賞10萬元。若知道弟弟殺妻逃亡,怎麼會做這種多此一舉的事?莫非是要故佈疑陣?
4. 李位中的右手中指有咬傷傷痕,他聲稱是勸架被林惠容咬傷,但如果是李鑫中毆打林惠容,李位中應該是去阻止李鑫中而受傷,怎麼會是林惠容咬傷李位中?
5. 李位中何故私自動用夫婦的錢財?
6. 李位中涉嫌偽造文書,到戶政事務所領取林惠容的印鑑證明。
7. 李位中打開的保險箱是林惠容租的,他聲稱要找裡面有沒有放「遺書」。若林惠容死於被丈夫殺害,為何會有遺書?
李位中本身的種種動作,就彼此前後矛盾,招來不少嫌疑。不過本案最關鍵的,還是消失的李鑫中到底人在哪裡。警方判斷他偷渡的機率很低,因為他的身分證件、護照、印章等物不僅都放在北投家中,高達950萬元的財產也幾乎沒有動用,一個要跑路的人,怎麼可能不帶錢逃跑呢?而且李鑫中在失蹤前夕才申請好出境證明,他為何不使用它呢?
如果李鑫中和林惠容是遭人殺害,那麼他們的北投家中、或是瑞芳海邊的轎車上,應該會留下一些蛛絲馬跡,然而這些地方也找不到任何相關線索。不過,考慮到兩人失蹤與警方認真開始辦案的時間已經相隔近半年,若說兇手趁此時段毀屍滅跡,消滅所有證據,是很有可能的。
可惜的是,正是因為警方的疏忽,讓這起可能是命案的案件,長期被當成普通的失蹤人口案來查辦,錯失了調查的黃金時間,讓可能的真凶——無論是李鑫中殺妻或是李位中殺害弟弟弟媳兩人——有時間去滅證,把真相徹底湮滅。儘管警方跟檢方,最後將矛頭指向了言行矛盾又挪用兩人錢財的李位中,卻也找不到證據證明他殺害弟弟夫妻,畢竟調查人員連兩人屍體都無法找到,甚至不能確定李鑫中是死是活,又要如何證明其殺人罪嫌呢?
出乎意料的證人?是唬爛還是真相?
儘管李位中涉嫌重大,疑點重重,因為沒有屍體,檢方仍是拿他沒有辦法,只能針對他偽造文書的部分起訴,法院判了他一年有期徒刑。玄奇的是,李鑫中夫婦失蹤兩年之後,竟然有人出面指證自己參與了李位中的殺人陰謀!
這個人是正在高雄監獄服刑的重刑犯邱福龍,他因為搶劫案而被判處13年有期徒刑入獄。邱福龍聲稱,李位中跟另外兩位男子,找上他一起策畫殺害富有的李鑫中夫婦。一開始,缺錢的四人只是想設局詐賭李鑫中,騙取他的賭資,但想不到李鑫中很快就發現騙局,欠了57萬之後就不再上鉤。於是,四人決定要將李鑫中夫婦殺害,盜取他們的財產。
邱福龍宣稱他們做了精心的謀殺計畫,要先用撿來的治安人員證件,誘騙李鑫中外出殺害,之後再到李家殺害林惠容。接著,他們會把屍體分屍,放進鐵櫃中灌入腐蝕劑,最後再選擇瑞芳或淡金公路等地點棄屍海中。不過,無論這項恐怖計畫是否成行,邱福龍都無緣參與,因為他在1979年4月就被判刑入獄,但李鑫中夫婦是到同年6月29日才失蹤。因此,邱福龍本身也無法證實是否真有命案發生。
警方把握這段難得的線索,進一步深入查證,然而他們將李位中的照片提給邱福龍看,邱福龍卻無法認出李位中,與他說的四人一同謀劃殺人計畫相互矛盾。李位中更堅稱,自己根本不認識邱福龍,也沒有他說的「小賴」、「阿郎」這兩人存在,邱福龍宣稱李位中的綽號是「禿頭」一事,更是純屬捏造,從來沒有人叫過李位中禿頭。
邱福龍的證詞,讓警方白忙了一場,最後卻未能派上任何用場。儘管警方還是深切懷疑李位中在本案扮演的角色,他們終究只能找到大量疑點,而沒有半項證據。李鑫中到底是逃脫國外了?還是慘遭哥哥殺害?沒有人敢確定。然而,儘管沒有證據,更找不到屍體,檢方還是採取了李位中的自白,以遺棄屍體罪將他移送法辦,讓他先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四年有期徒刑,在之後高院更審中改判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雖然不至於被控告殺人罪,但李位中也算是為了這起案件吃足了苦頭。
沒有找到屍體,為什麼還能辦人遺棄屍體罪呢?這大概也堪稱中華民國刑事史上一大經典案例吧!或許,檢方跟警方終究是認定李位中殺了弟弟跟弟媳,但因為缺乏證據,只能用這種方式予以懲罰。
無論如何,這起案件之所以成為懸案,警方一開始不夠重視夫婦失蹤案,而導致調查時間錯失,也必須付上一定的責任。如果本案發生在今天的台灣社會,監視器四處都是,外加鑑識科學與刑事局也比1979年來得高明,或許就能還給李鑫中跟林惠容——或只有林惠容一人——一個公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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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合報》
《聯合晚報》